轉所規定

申請轉入科技藝術研究所規定
建議提出申請之前,先與本所研究相關領域之教授進行面談,以確認轉所之可能性。

  1. 申請資格條件:申請者須提供曾修習過科技藝術相關領域之課程證明。
  2. 繳交資料:
    • 成果作品集 (須包含近兩年個人創作,不限任何媒材或媒體,必須標註創作理念、創作年代與媒材或媒體)。
    • 原就讀研究所之歷年成績單 (含所排名及班排名)。
    • 自傳與報考動機
  3. 審查方式:審查成績單及作品集。
    本碩士班以書面審查為主,必要時得聯繫考生進行面試;
    面試可透過視訊、電話等方式進行,內容為繳交審查資料之詢答。
  4. 、收件截止日請依學校行事曆規定轉系(所)截止日前,其它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詳閱註冊組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