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學金

春之清華入學獎學金,每屆1名,每學年獎學金 3 萬元

★ 申請資格 (詳細資訊請見下方獎勵辦法)

申請者具下列資格之一,得經系所審查通過後向學院推薦:

  1. 大學學業總成績名次排名在 20%以內者(甄試入學者採計大學前三年學業總成績)。
  2. 同時錄取本校及以下學校 (臺北藝術大學、臺灣師範大學、臺灣藝術大學、臺南藝術大學、陽明交通大學) 任一正取。
  3. 選擇進入本校藝術學院所屬系所就讀者。榮獲國內外競賽大獎或具有其他特殊成就,經各系所審查委員會認定優秀卓越者。

★ 獎學金金額: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之得獎優秀研究生,於入學當學期發給獎學金三萬元。

★ 注意事項

  1. 系所公告與審查時程依當年度行事曆訂定,並另以郵件告知新生。
  2. 若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,請依公告時程內填寫附件第二頁之申請表。

檢附相關證明資料(如:成績單、錄取通知單、獎狀等)於一個檔案(電子檔即可) 後寄至本所信箱:giat@my.nthu.edu.tw


★ 相關文件

    1. 藝術學院公告:https://art.nthu.edu.tw/?p=5250#gsc.tab=0
    2.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春之清華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學金獎勵辦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