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職場內部不法侵害之預防宣示

1.避免用不當言行對待單位同事(含主管)。

2.單位內工作者皆平等,尊重不同性別、年齡、國籍或宗教信仰,避免受到職場暴力。

3.單位內工作者避免有排擠之現象。

4.單位內有酗酒、藥物濫用、情緒不穩定之工作者,應向單位主管通報,協助該工作者治療。

5.單位應謹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基法,避免過度超時工作。

6.單位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進行評估改善,確保作業環境安全(如照明、空間、噪音、通風狀況及溫濕度等請參閱「國立清華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」)。